關于開展2021年度市級創業就業載體推薦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旬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創業就業局、恒口示范區(試驗區)黨群工作局,市創業就業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穩就業工作部署,扎實推進"歸雁經濟"發展,積極促進產業、創業、就業"三業"融合發展,充分發揮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返鄉創業示范園區、就業扶基地示范帶動作用,大力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濃厚氛圍,我局決定組織開展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返鄉創業示范園區、就業幫扶基地推薦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認定條件
(一)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
1.符合《安康市創業孵化基地(返鄉創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要求的孵化基地的基本條件。
2.由政府批準設立或依法成立、以創業孵化為主營業務的獨立法人機構,創業孵化以符合產業政策、綠色環保、適于勞動者創業或各級政府重點支持的項目為主,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
3.創業孵化場所總面積不低于1500平方米,擁有必要的附屬設施及配套基礎設施,且孵化場所利用率不低于70%,在孵創業實體(正常孵化6個月以上)不少于20戶,創業孵化基地運營管理機構和入孵創業實體吸納就業不少于100個;為入駐孵化實體減免,了有關經營場地費用。
4.創業孵化功能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明確地幫扶創業學體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有明顯的孵化特征和孵化效果。
5.已被認定為縣級創業孵化基地,發展前景良好,并在孵化模式、服務方式、體制機制等方面有所創新,對全市具有示范效應。
(二)市級返鄉創業示范園區
1.符合《安康市創業孵化基地(返鄉創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要求的返鄉園區的基本條件。
2.園區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綠色環保,在創業帶動就業方面成效顯著;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運營時間1年以上。
3.園區經營場所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園區內已吸納創領辦企業運營面積不低于3000平方米,吸納就業人數不少于150人。
4.已被認定為縣級返鄉創業園區,在創業帶動就業、服務方式、體制機制等方面有一定創新,對全省具有示范引領作用。
5.園區吸納建檔立卡脫貧戶創業和脫貧勞動力就業的優先。
(三)市級就業幫扶基地
1.熱心社會公益、具有社會責任感,能夠提供適合建檔立卡脫貧勞動力、農村低收入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崗位,并積極新吸納脫貧勞動力、農村低收入勞動力就業。
2.申報市級就業幫扶基地的,要求能夠吸納建檔立卡脫貧勞動力、農村低收入勞動力就業的數量不少于15人;
3.職業培訓制度較為完善,積極開展員工技能培訓或崗前培訓;
4.遵守各類法律法規,與脫貧勞動力、農村低收入勞動力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能夠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5.勞動關系總體和諧,最近兩年未發生拖欠工資、集體停工等重大事件,職業安全衛生制度比較健全,管理規范,最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生產經營比較穩定,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運營時間1年以上。
6.已被認定為縣級就業幫扶基地,發展前景良好,并在帶動脫貧勞動力、農村低收入勞動力就業等方面有所創新,對全市具有示范效應。
二、推薦認定程序
1.申報∶符合條件的各類經濟組織向屬地縣級人社部門提出書面申報,市本級相關直屬企業直接向市創業就業服務中心申報。
2.審核∶市創業就業服務中心、縣區人社部門對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返鄉創業示范園區、就業幫扶基地依據規定條件進行審核并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對符合市級條件的擇優進行書面推薦申報,市人社局業務科室對申報資料進行復核,組織有關人員到申報單位(企業)對運營及帶動創業就業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3.公示∶市人社局對符合條件的擬認定對象經會議研究后,在市級人社部門在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4.認定∶公示無異議后市人社局給予發文認定。三、推薦申報材料
(一)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返鄉創業示范園區)
1.縣區人社局推薦函、認定縣級文件或市直部門(單位)書面申請;
2.安康市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返鄉創業示范園區)申請表(附件1);
3.創業孵化基地(返鄉創業園區)基本情況介紹,創辦主體或授權運營單位為獨立法人的證明材料、運營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創辦主體與授權運營單位簽訂的合法委托文書,以及可支配場所產權或使用證明、創業孵化協議(入駐協議)范本、管理制度以及達到市級示范建設標準的有關證明材料;
4.孵化基地(返鄉園區)近3年累計孵化或扶持創業實體花名冊(附件2);
5.孵化基地(返鄉園區)帶動就業花名冊(附件3);
6.能夠反映孵化基地(返鄉園區)基本情況的相片5張或5分鐘以內的視頻短片;
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報材料∶聯系人∶李培玉電話∶3212470郵箱∶505205618qq.com
返鄉創業示范園區申報材料∶聯系人∶文東旭電話∶3361002郵箱∶867720364qq.com
(二)市級就業幫扶基地
1.縣區人社局推薦函、認定縣級文件或市直有關企業申報函;
2.安康市市級就業幫扶基地申請表(附件4);
3.就業幫扶基地基本情況介紹,以及達到市級示范建設標準的有關證明材料;
4.××就業扶貧基地崗位信息統計表(附件5);
5.××就業扶貧基地吸納就業花名冊(附件6)。
就業幫扶基地申報材料∶聯系人∶李培玉電話∶3212470郵箱∶505205618qq.com
四、工作要求
1.推薦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嚴格篩選、公開公正、優中選優的原則,凡具備條件的市直部門(單位)或縣區均可擇優推薦,各縣區推薦的創業孵化基地或返鄉創業園區原則上不得少于1家,縣區推薦的就業幫扶基地不得少于1家。
2.推薦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裝訂成冊),以及創業孵化基地(園區)視頻短片,請于2021年9月30日前報送。
附件∶
2.××創業孵化基地(返鄉創業園區)累計孵化(扶持)創業實體花名冊
3.××創業孵化基地(返鄉創業園區)孵化(扶持)創業實體帶動就業花名冊
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